市农办党组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
时间:2015-08-14 08:21:49 来源: 作者: |
黄农组[2015]7号 一、市农办党组集体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市农办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并确定工作目标任务和举措。 2.党组每年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作出部署安排。 3.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解,党组主要负责人与党组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 4.组织和动员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活动,督促党组成员加强对分管科室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关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八不准”要求,提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5.组织谈话提醒活动,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科室的负责同志,在每年7月底前开展一次廉政谈话,打招呼、扯袖子。 6.建立履责报告机制,党组每年在12月底前集中听取一次党组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自身廉洁从政的情况报告;每年1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市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并将履行主体责任情况适时在全办干部大会上报告。 7.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落实“一案双查”制度。 (二)严守党的纪律 8.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与党中央和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9.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从严落实、从严监督、从严问责,切实做到“十个从严、十个严禁、十个一律”。 10.坚持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财经工作纪律、人事工作纪律、宣传工作纪律、保密工作纪律等各项纪律,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三)选好用好干部 11.坚持“两用两反对”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坚持“清廉为官、事业有为”,发挥好党组织在干部选拨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两书”制度和干部实绩评价考核机制,突出业绩导向,开展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强化结果运用,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13.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为官不为、为官不廉问题,并在一定范围内对关键岗位干部和新任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14.加大干部的培训、交流和轮岗力度,严格落实同一岗位任职年限的有关规定,规避腐败风险。 (四)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15.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八简两风”要求,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16、推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制度化、长效化。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针对不严不实问题,建制度、立规矩,强化执纪问责。 17.健全作风建设治本机制。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定期分析和考核评价机制,将干部作风状况评价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提拨任用的重要依据。健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促进党员干部走基层、接地气常态化。 (五)深入推进源头治理 18.完善办领导班子、各个工作岗位、各项重点工作腐败风险防控机制,分类查找风险点,制订防控措施,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不断完善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长效机制。 19.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20.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 21.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力度,加强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 22.加大“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力度,规范从政行为,打造“两为”风貌,提升源头治腐成效。 (六)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 23.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执纪办案,做到严明纪律零例外、惩治腐败零容忍、一抓到底零反复,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24.领导并支持纪检组依纪依规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解决重大问题。 25.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开展教育培训,提高执纪监督问责能力和水平。 26.建立健全执纪监督保障机制,全面落实纪检组长排序和分工规定,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保证其聚焦主责主业。 27.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和防控机制。 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清单 (一)强化组织领导 1.领导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部署安排,全面完成主体责任清单工作任务。 2.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专题调研。 3.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分解、年终工作总结等进行审阅,提出审阅意见并签名,作为市委对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和追责的依据;与党组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二)加强监督管理 4.加强对党组成员和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每年至少约谈一次党组成员,并根据情况随时进行约谈。 6.全面掌握党组成员、机关中层干部的廉洁从政状况并作出廉政评价,及时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7.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两用两反对”用人导向和“守纪律讲规矩有作为”的原则,坚持向市委组织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情况,接受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 8.组织召开办党组民主生活会,将党组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9.安排部署奶牛养殖业奖补资金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活动,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不规范、不廉洁行为和奶牛牧场业主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等问题,有效防范资金风险和腐败风险。 (三)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 10.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构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重要信访件亲自阅示、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11.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落实纪检组长排名、分工规定;加强执纪监督保障工作,为纪检监察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环境。 (四)重视廉政教育 12.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条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活动。 13.组织并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等活动,每年讲一次廉政党课。 14.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五)开展检查考核 15.组织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16.围绕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听取党组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情况汇报。 17.对责任制考核排名末位的党组成员进行工作约谈,对廉政测评满意率低于80%的党组成员进行廉政约谈。 (六)坚持以上率下 18.带头强化政治责任,切实增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首责、主责、全责的意识,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做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 19.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每年1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市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并在办干部大会上进行述责述廉。 20.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八简两风”要求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践行党组廉政承诺,争当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好干部。 21.本人不在企业兼职;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允许或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行业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从严教育管理身边工作人员。 22.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三、办党组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一)共性责任清单 1.主动研究部署 (1)协助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分析研究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 (2)参与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3)结合分管范围实际,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推进措施,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4)坚持问题导向,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状况专题调研,形成有效管用的成果。 (5)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2.支持查办案件 (6)及时发现并主动揭露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问题,不遮掩、不护短;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 (7)支持执纪执法机构及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 3.加强督促指导 (8)经常性地督促指导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督促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 (9)坚持做到作风建设常抓不懈,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政风行风工作。 4.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 (10)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好选人用人关。及时对分管范围内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11)组织分管科室干部参加办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活动、严督促党员干部关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八不准”要求。 (12)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进企业”。 (13) 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每年与分管科室开展一次廉政谈话活动。 5.参加检查考核 (14)检查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 (15)积极参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指出被考核科室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6.严格廉洁自律 (16)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八简两风”要求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践行党组廉政承诺,争当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好干部。 (17)本人不在企业兼职;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利用职权为其他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不允许或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行业或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从严教育管理身边工作人员。 (18)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自觉接受监督。 (19)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本人廉洁从政和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0)每年向市纪委和党组提交个人述责述廉报告。 (二)个性责任清单 1.党组成员、副主任秦志平同志的个性责任清单 (1)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 (2)组织排查财务管理、车辆管理工作等方面存在的腐败风险点,提出防控措施。严格“三公”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3)建立和完善机关管理制度,督促机关制度落实。 (4)加强对分管科室干部反腐倡廉专题学习的督促检查。 (5) 坚持“好干部”标准,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的前置审核,掌握和了解干部的思想、生活、工作动态。 (6)加强机关支部建设,抓好办“3536”基层党建工作的落实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7)将廉政文化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办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党组成员、副主任童国平同志的个性责任清单 (1)组织排查“三万”考核验收、奖补资金落实过程中存在的腐败风险点,提出防控措施。 (2)安排部署大别山试验区建设、“三万”活动评先活动,及时发现、纠正和协助查处不规范、不廉洁的问题。 (3)协助查处“三万”奖补资金分配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 (4)加强对分管科室干部反腐倡廉专题学习的督促检查。 (5)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对分管范围内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 (6)以提高执行力为核心,树立“清廉为官、事业有为”导向督促分管科室干部尽职尽责,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农办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党组成员、副主任董本汉同志的个性责任清单 (1)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分管范围内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督促检查; (2)加强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集体经济进步村评选过程中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不规范、不廉洁的问题; (3)协助配合市纪委、市减负办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移交问题线索,及时督促整改; (4)加强对县市区农产品加工“四个一批”工程财政周转金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查,防范腐败风险; (5)树立“两为”导向,加强科室干部的业务指导,督促干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015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