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金融存贷“剪刀差”问题较为突出,农村“三农”资金需求与金融供给存在较大反差,涉农企业和农民贷款越来越难。人们不禁要问:农村金融机构的存款都到哪儿去了?据有关资料介绍,农民的存款自己能用的只占46%,54%流向城市。这意味着,农村老百姓存在银行的钱,被用于发达地区建设发展,本需要“输血”的农村,却被“抽血”了。这是导致农村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和农民“贷款难、贷款贵、无款贷”的根本原因所在。
如何抑制农村资金外流,将资金重新吸引到农村金融市场,笔者建议应做好以下几点:
一、地方政府应提高认识。农商行是地方的银行,且资金100%都是用于当地经济建设,支持农商行就是把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银行留在当地,这将更加有利于当地“三农”经济发展、有利于增加地方税收、有利于提高当地知名度。以武穴农商行为例,2011年至2016年连续6年获得税收贡献奖,其中2015年度纳税8242万元,位居全市纳税企业榜首,占全市金融机构纳税总额的81%。2016年,全市农商行缴纳各项税金6.2亿元(黄冈农商行在岗职工3900人,人均税收贡献16万元,本地公务员年工资5-6万元,相当于人均养活3名公务员),仅黄冈农商行本级行缴纳各项税金达1.1亿元,成为黄州区纳税第一大户。辖内10家农商行缴纳税收均居当地前3位,其中有6家县行位居当地第一。在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农商行发挥出了实力大行、责任大行、贡献大行的作用。因此,地方政府应更加重视农商行的地位和作用,帮助农商行拓宽资金来源,扩大代理业务范围,把农商行做强做大,支持的力度越大,地方税收就越多,涉农企业和农民贷款就更有保障,农村资金流失就越少,服务“三农”的金融服务质效就越显现,地方政府应该明白这个道理。
二、地方政府应出台相关把钱留在农村的扶持政策措施。大力支持农商行的业务发展。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坚决取消一切限制自然人和法人到农商行开户存款的歧视性政策,建议以税收贡献度、信贷投放总额为依据合理分配财政性资金。要求财政、教育、卫生、民政、交通、医保、住房公积金等单位和企业到农商行开户并开通代发工资等业务。动员和引导涉农资金、财政资金、预算外资金和社保资金等存入农商行,把农村的钱留在农村,壮大农商行支农实力,增强支农的资金供应。只有不断壮大农商行资金实力,才会获得经济社会利益和税收贡献上的丰厚回馈。
三、农商行承担了90%的国家惠农政策和空白乡镇网点的金融服务。为了使农民享受便利的金融服务,农商行在偏远农村、高海拔和隔河渡水的地区设立网点,并不断更新现有网点的基础设施,极大地增加了农商行的运营成本及持续经营的难度。但为了保证农民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现代金融服务,农商行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做到不撤点、不放弃、不盈利,坚持让不赚钱的网点照常营业。因此,地方政府应给予农商行更多的政策支持,以激励农商行向农村偏远和经济贫困地区发展,激发农商行支农的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
四、建议地方财政部门将部分支农补贴“捆绑”转化为支农风险基金。用于“消化”“剥离”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天灾造成的支农风险、经营亏损和不良贷款损失的弥补。农商行可按风险补偿一定倍数来发放农民贷款。风险基金既可减轻农商行涉农贷款的风险压力,解决农商行的后顾之忧,又可以发挥支农资金的乘数效应。以鼓励农商行全心全意去关注“三农”,使其在支持现代农业中发挥更大作用。(作者:吴鑫鹏 黄冈农村商业银行办公室) |